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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养寄养须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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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抚顺市社会福利院助养寄养须知

 百合花保育中心寄养开展程序

 寄养的目的
寄养是为被父母遗弃的孤儿提供一个暂的居所,以一个家庭的组织概念,使这些失去父母、家庭、亲情的孤儿,在寄养家庭中生活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、爱护和教导,当他们被收养时,能很快融入家庭、社会当中去,成为一名身心全面发展的健康孩子。

  一、寄养原则:我们是为孩子找家庭,并不是为家庭找孩子,寄养家庭要有爱心,愿意与我们共同照顾这些孤残儿童。

  二、寄养儿童年龄:
从工作实践和有关的研究表明,寄养儿童被寄养时的年龄越小,越有利于寄养儿童和寄养父母之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,适应能力越好,更越有利于孩子发展,而且安置成功率越高。建议年龄1岁以上。

  三、寄养前的准备工作
1、 寄养家庭的招募
选择一个好的寄养家庭是保证孤残儿童得到全面良好照顾的基础,所以选择家庭的评估要高。中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:
a寄养父母年龄35——50岁,文化程度:初中(有专长或个别情况可放宽,如退休教师等)。
b家庭成员身体健康,关系和睦,整个家庭对孩子都要接纳并参与。
c要求家庭有固定的生活来源。
d家庭的孩子比寄养的孩子需大5年以上。
e家庭环境整洁、宽敞、安全,孩子有活动空间。
f接受院方科学化的照顾孩子概念,按要求喂养、护理、教育孩子。

  2、 寄养家庭的挑选
a家访,通过家访可以了解家庭的生活环境(如住房、经济和成员)性格、脾气、工作情况、家人的态度、对寄养孩子的期望等。
b根据家访了解后的情况,进行评估、筛选。
c确定后通知体检。
抚顺市儿童福利院寄养服务协议书>>
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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